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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5-20 17:28 -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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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志记载元朝时县内已有圩集。每旬三圩:或一、四、七,或二、五、八,或三、六、九,各圩自成惯例。许多地方自春社至春耕结束前还专设牛圩。农业集体化后,牛圩渐废。70年代中期,又一度取消一般圩集,连几个主要市镇也规定每半月上市一次,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。80年代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,私养耕牛,牛圩复兴。多数乡镇每旬三圩也相继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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